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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

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(清新安办〔2017〕24号)

来源: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| 2017-02-06

各镇人民政府、笔架林场,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
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镇(场)、各成员单位、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,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春节过后,各镇(场)节前及节日期间停产的企业将开始陆续复产、复工,为确保停产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,防止事故发生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

各镇(场)、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,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“一岗双责”,亲自部署、亲自抓,深入基层督促检查,做到不漏企业、不留死角、不走过场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,不得恢复生产,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。

二、落实责任,认真做好复产复工企业安全检查

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复产复工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对排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积极制定措施,落实整改责任,确保生产安全。各镇(场)、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企业,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督促企业做好整改;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,要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,做到整改到位一个,复产一个。

三、强化教育,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

春节过后,各类企业员工流动大,新招员工多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,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岗前思想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,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;新招员工必须经过“三级”安全教育,经考试合格后,方可上岗;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做到持证上岗;各类企业还应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尚不集中的特点,进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及自觉遵章守纪的教育,确保培训率达到100%,杜绝开工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。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共同参与,做到有形式、有内容、有考核,有档案。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,要及时进行重新培训,直至合格。

四、严格要求,确保节后企业生产安全

各镇(场)、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、本行业的具体情况,迅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,明确责任、人员和时限,切实加强安全检查,扩大检查的覆盖面,不留盲点。要加大执法力度,加大对重点行业、领域的安全监管,组织巡回检查,防止非法违法行为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,明确措施,坚决整改到位,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。

各镇(场)、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此通知立即传达到所有基层企业,并于2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安委办。联系电话:5818093,传真:5835769。

    

    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2月6日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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